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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mebody  

在外闖蕩那麼久,越來越有個感覺,工作者要好好經營自己這個品牌,好比腦袋、技能、態度,而不只是一直去追求有名的公司。

我有碰到一些年輕人,我在幫他介紹工作時,給他一些工作內容有挑戰性的他不敢接,卻一直要我幫他介紹一些知名的企業,偏偏這些企業要找的人所需具備的技能他又沒有,我想這就是所謂的高不成低不就吧!

所以我覺得除了要自己多增進知識技能外,更重要的是不需要迷信「名牌」,如果你一直追著名牌跑,就常常會有需求上的落差,而且很虛;但相反的,如果你把自己當作名牌來經營,只要自己有「料」別人自然會來找你,根本不用別人的名氣來幫你加值,如此一來才可能碰到更好的公司。

所以工作者要問的是:拿掉公司的光環後,你還是個somebody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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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smin44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